在常熟办理住房抵押贷款,房产证是否必须交银行,答案其实分阶段:申请阶段“押证”,放款后“押权”,结清后“还证”。一句话概括——房产证原件通常由银行代为保管,但房屋产权仍归借款人所有。
1. 申请阶段:银行收“证”做核验
提交贷款资料时,银行会要求借款人将房产证原件一并递交,用于核验产权归属、面积、房龄、抵押状态等信息。这一步只是“收证”,并不代表产权转移,银行也不会把房产据为己有。
2. 放款阶段:银行收“权证”而不是“房本”
审批通过后,银行会陪同借款人前往常熟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。登记完成后,登记中心会出具《房屋他项权证》或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,银行收押的是这份“他项权证”,房产证原件可选择两种方式:
3. 结清阶段:银行退还房产证
贷款全部还清后,借款人携带银行出具的《贷款结清证明》和《抵押权注销申请书》到常熟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注销登记,注销完成后即可领回房产证原件,抵押章自动失效,房产恢复“自由身”。
4. 特殊情形:共有房产或期房
5. 常见误区
一句话总结:在常熟办住房抵押贷款,房产证原件通常由银行托管,但产权不变;贷款结清后,凭结清证明即可取回。选对银行、提前问清托管方式,就能安心又省心。